来源 : 花哥 甲方财经
「品效合一」毁掉了互联网广告?
关于什么是品效合一,@北冥乘海生在《“品效合一”这事儿靠谱么?》一文中,解释的非常清楚了。
“以前,不论说相声的、卖野药的、变戏法的,这些江湖行当在业务运营中都有着清晰的节奏感:他们把业务流程分为“圆粘子”和“置杵”两个阶段:所谓“圆粘子”,就是招揽顾客,让更多的人围拢过来看。所谓“置杵”,就是要钱,想尽办法把围观的群众转化成付费用户。
圆粘子这个过程,可以对应于品牌广告,英文叫做“Brand Awareness”。计算广告奠基人Andrei Broder的解释对品牌广告的目的有过明确的论述,牌广告的目的是“创造独特良好的品牌形象,以提升长期的转化率与毛利率”。
置杵这个过程,可以对应于效果广告,英文叫做“Direct Response”,准确地说,这应该叫做直接效果广告(特别注意“直接”这个词)。直接效果广告的目的,是为了获得马上或短期内(Andrei的话是“now or soon”)的用户转化行动。
通俗的说,效果广告赚的是明天后天的钱,品牌广告赚的是明年后年的钱。
在4A公司主导的广告时代,以外资为代表的「古典广告主义流派」,对品效合一是完全无感的,因为传统广告的投放路径,从电视、广播、杂志等媒体看到广告,再到实际购买转化的路径很长,无论是物理距离还是虚拟距离,所以一般广告投放都是追求长期品牌塑造。古典广告时代追求效果的手段,主流都是发传单、易拉宝、门店打折促销等实体场景下的消费诱导。
品效合一在2018年下半场开始持续升温,一直到2019年成为阿里妈妈、腾讯广告、巨量引擎等大平台的常规武器,其中有四个基础客观条件的“催熟”。
① 以移动支付、小程序、二维码、电商物流、直播网红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完善,让消费决策的路径大大缩短;
② 市场周期下行,大环境预冷导致的甲方预算缩紧,投放决策的目标导向性更强,主流品牌对营销KPI的要求不仅是流量和曝光,而是更多地偏向转化和增长;
③ 整个广告投放产业的竞争红海,持续不断的方向性探索和认知升级,让甲乙丙方的关注点集中在投放效果层面。
④ 完善的广告数据分析工具和可视化结果,广告投放的效果颗粒度足够明晰,企业终于明白自己投放的钱到底花在了哪里?带来了多少销售转化。
尤其是,当一部手机可以通行天下的时候,品效合一就成了这个商业社会物竞天择自然的选择。
品效合一代表了广告圈一种朴素的理想主义。
品效合一,拒绝背锅。
从周期论来说,任何一个趋势都需要种子期、成长期、成熟期和衰落期。在当前情况下,品效合一还缺乏有效的充分案例,远远小于它的概念传播价值,即依然处于种子培育期。
但贵圈一个新名词出现之后,是蜂拥而上的焦虑贩卖和概念包装,以致于每个新名词在爆火之后都毁于数以万计的忽悠型PPT和人杂喧闹的各类骗局论坛。
所以,品效合一成为了导语所述6种类型悲观者的替罪羊。事实上不是品效合一毁了互联网广告,而是互联网广告当前生态硬生生的毁掉了品效合一。
我们从宏观层面来思考,毁掉互联网广告生态的是这三类角色。
A 急功近利型。有位广告投放分析师有个经典的比喻,现在很多甲方的心态,恨不得在直播劳动模特表彰大会时,旁边同时开售劳模同款T恤衫。这不是品效合一,而是竭泽而渔。
B 短期投机型。自从移动支付和社交电商的整个基础设施成熟以后,纯效果的广告投放存在2-3年的红利期,也就是说,商家在计算投放营收-投放成本-商品成本之后,只要有盈余空间,理论上来说可以无限制的投放,属于稳赚不赔的买卖。这里就被钻了巨大的空子,在平台资质审核漏洞的情况下,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愈演愈烈,内容越来越低级趣味的三俗,假发货发假货甚至不发货的事件层出不穷,9.9元包邮成为下沉市场人性不可被拒绝的诱惑。品是不存在的,而效早就被毁掉了。
C 合谋共骗型。本来就是一个信息差不可消灭的特质,高承诺低实现成为行业最恶劣的潜规则。原本承诺一万元一万点击,实际只能做到八千,靠刷量补上两千,客户觉得效果太差,要求单击价格降到八毛,为了完成KPI再次承诺做到一万二。周而复始,一直到二八法则反过来了,刷单产业成了完成KPI的核心支柱。甲乙丙方各自不满意,只能互相推诿欺骗,你知道我在骗你我还是要骗你,你也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在骗你还是要合起来共同欺骗决策层,如此造成了产业的恶性循环,最终祭出品效合一成为了多方骗局的挡箭牌,而市场大环境不好则是从业者的遮羞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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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入微观视角,复杂的商业利益之下,投放决策的老板往往成为最无辜的角色,这三个陷阱一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。
第一陷阱,重效轻品,有效无品。由于对直接销售转化的过度重视,往往通过三俗人性的文案+打折抽奖促销二维码,获得简单粗暴的获得注册、转化、回单、下载等数据。
第二陷阱,谈效色变,避而屈之。主要集中在以外资为代表的「古典广告主义流派」的4A公司里,对于这群高冷的广告人来说,认为品牌是创意是艺术,效果是商业是铜臭,一说到品牌传播就是拍创意广告大片、软文必须要如履薄冰,只能在文末或“峰回路转”或“巧妙衔接”,并且内心默认追求品效合一的甲方一定是目光短浅的,结果是同样海归派的甲方往往会退而求稳。
第三陷阱,投其所好,盲目试错。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丁俊杰分析的特别透彻,从甲乙方关系发展的历史来看,一个概念之所以能够得到乙方的力推,往往有两个因素,一个是对甲方需求的投其所好与逢迎,另一个就是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与价值。面对原有市场环境的剧烈变化,过分偏重营销传播的乙方在甲方看来无疑是瘸腿,而能够将营销传播与销售效果同时完成的乙方才是甲方的梦中情人。因此,“品效合一”就成为甲方筛选乙方的重要标准和依据,成为决定乙方去留的生死线,为了活下去,为了活得更好,乙方别无选择。
第四陷阱, 组织陈旧,有心无力。品效合一不是一个投放小闭环,而是整个产品的大闭环。在传统的路径中,传播与销售的部门级割裂,完全无法承载品效合一的可能性,看似美好的策略,需要升级组织结构才能完成新业务模式,此处不一一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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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哥同意知名KOL杨不坏的认知,重新理解一下这四个字,「品效合一」就是「行动起来」,这个行动是购买、下载或者体验,并不是互相妥协或者牺牲来达成的,而是真正的品牌与真正的效果合一,是让消费者行动起来,是在心智上的转化,不是品牌广告里的打折信息或者跳转链接。
不详细谈个例,我们抽象出背后的逻辑。
注:本文综述参考以下文章,感恩广告圈的思想前行者。《“品效合一”这事儿靠谱么?》《杨不坏:2019,品效合一元年》《你为什么觉得「品效合一」这么难?》《“品效合一”才是品牌营销最终的导向》《丁俊杰:“品效合一”是非辩》《什么样的电梯广告可以做到“品效合一”?》《品效合一,主流品牌如何玩转短视频营销?》《“增长营销”时代,玩转“品效合一”必须走好这五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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